审稿标准一、 评分标准:评分采用百分制、五级分类,选取标准的优先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不予采用,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优良比例不超过65%。二、评定内容:1.技术性(考察论文的基础性规范问题)(分值20)语言表达是否规范到位,文章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对于法学一些专业的概念是否理解到位,文章布局是否合理,思维是否具有逻辑性。【文章格式参照“论文编排格式”】2.逻辑性(考察论文的逻辑性)(分值20)观点是否明确,论据是否准确、可靠,论述是否深刻、令人信服,论证是否严谨真实,结论是否合理。3.创新性(考察作者的创新能力,不要求一定创造新的东西,但是不能拾人牙慧)(分值20)文章是否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是否站在了学科前沿,是否在某一方面提出来自己的观点,论文引用是否适度,抄袭率在多少。4.实用性(考察论文的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分值20)论文所论证的观点是否具有学术上研究的意义,在对该论点论证的过程中是否体现了其分析问题的能力,是否解决了相应的问题。三、评分表格: 参照点具体内容一级(90分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