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鼓励高端服务业领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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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苏州工业园区鼓励高端服务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工程实施意见的操作办法一、基本条件1、申报人 员的引进时 限。本届高端服务业领军须为2016 年 9 月 1 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2、申报人 员的学历 。申报高端服务业领军人才的创业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创新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年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以纳税申报为准)。3、申报资 格。申报单 位须是在园区正式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人员须是经申报单位正式任命的领导班子成员。每单位累计申报限创业 1 人,创新 1 人。每位申报人员只能被授予 1 次金 鸡湖双百人才计划 领军人才称号(企业家兼职教授除外)。4、申报范 围。在园区

2、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缴交公积金的人员(园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资企业中工委管理干部不列入申报范围)。二、考核制度获奖人员在受奖期间,每年度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兑现当年度补贴。园区人才办会同初审单位制订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结果报园区人才领导小组审议。三、分类细则2第一部分 总部经济园区积极引进新的总部企业,并鼓励现有大企业做大做强,在园区设立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的企业运营总部或国内外大企业的管理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职能性总部,并实行统一核算。一、条件:申请认定苏州工业园区总部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注册,(a)具有独立法人资

3、格的总部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对于同一投资主体根据业务职能等实际需要在园区范围内设立的两个及以上独立法人,可作为集团化运营实行合并核算;(b)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功能总部,包括管理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营销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检测中心等。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全资和控股企业,或者与本企业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并由本企业提供专属职能服务的关联企业原则上不少于 3 个。已 获得各级总部企业认定的, 或在招商中一事一议具备总部功能且有承诺函的企业。上述第一条中,(a) 、(b)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即可。二、标准:申请补贴对象应为对本企业产业升级

4、、增设经营功能有特殊贡献,或对吸引中、高端人才入企业就职/建设中高端人才团队有特殊贡献, 或对企 业当年销售实现规模增长有特殊贡献的企业按程序正式任命的班子成员。1、总部3领军:申请 100 万元补贴,应符合(a) 现有总部企业其年度纳税(指除进口环节税收外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应不低于 1500 万元人民币,或上一年度实现境内销售金额应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b) 现有以制造业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升格,实现统一开票或汇总(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上年度苏州市级税收贡献额(指除进口环节税收外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苏州市级留成部分)1500 万元以上且

5、年环比新增税收贡献额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c) 该总部企业在职员工不少于 150 人,且年薪 12 万以上的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60%或本科及硕士以上学历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 50%和 40%。2、总部成长:申请 50 万元补贴,应符合(a) 现有总部企业其年度纳税(指除进口环节税收外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应不低于 1250 万元人民币,或上一年度实现境内销售金额应不低于 12.5 亿元人民币;(b) 现有以制造业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升格,实现统一开票或汇总(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上年度苏州市级税收贡献额(指除进口环节税收外的增

6、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苏州市级留成部分)1250 万元以上且年环比新增税收贡献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c) 该总部企业在职员工不少于 125 人,且年薪 12 万以上的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60%或本科及硕士以上学历员工占企业4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 50%和 40%。3、总部孵化:申请30 万元补贴,应符合(a) 现有总部企业其年度纳税(指除进口环节税收外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应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或上一年度实现境内销售金额应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b) 现有以制造业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升格,实现统一开票或汇总(部分)缴纳企

7、业所得税,其上年度苏州市级税收贡献额(指除进口环节税收外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苏州市级留成部分)1000 万元以上且年环比新增税收贡献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c) 该总部企业在职员工不少于 100 人,且年薪 12 万以上的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60%或本科及硕士以上学历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 50%和 40%。上述标准 1、2、3 类中,(a)、(b)、 (c)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即可。三、申请资料清单:高端服务业领军人才补贴申请书各 级总部企业认定证书或招商承诺函企业设立(或增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苏州市外全资或控股分支机构的批准证书、工

8、商营业执照新设企业递交正式营运后年度纳税证明;现有企业递交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和年度审计报告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人员规模及年收入12 万人民币以上员工占比证明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最终学历证明申请人持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证明文件、5国家各系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证明申请人纳税证明或公积金缴交记录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岗位职务证明文件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工作履历证明文件。注:上述资料一式两份;递交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年度审计报告,申请人身份证明、最终学历证明、持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证明、国家各系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证明等文件为复印件,同时需携原件核对。四、咨询电话:园区招商局

9、 66681538、66681553,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7068000。第二部分 金融机构一、条件:园区高端金融领军人才是指落户在园区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企业的领导团队中任重要职务,对推进园区经济转型升级、金融繁荣创新等做出重大贡献、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业界公认的突出人才。高端金融领军人才应具有以下六项基本素质:创新的发展理念、卓越的管理能力、优异的经营业绩、丰富的从业经验、良好的业界口碑、宽广的国际视野。申请认定享受高端金融领军人才补贴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企业以及各类总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企业以及各类总部按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金融机构持续聚集的若干意见(苏园管 20

10、14 67 号)规定及其修订予以认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6区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0 48 号)及补充修改意见等要求,在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园区有重大贡献,包括所在机构对园区的税收贡献、创新贡献、行业发展贡献、机构和资金引进贡献等综合因素,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在评定前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集体讨论确定。二、标准:(一) 金融总部类机构:申请 100 万元补贴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通过上市等手段迅速做大规模,实现业内排名显著提升;(2)创设由监管部门批准的法人金融机构,同时有监管部门批复的重大金融创新;申请 50 万元补贴对象,需满足

11、下列条件之一:(1)创设由监管部门批准的法人金融机构;(2)有监管部门批复的重大金融创新;申请 30 万元补贴对象:(1)有监管部门认可的或对园区金融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金融创新;(二)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1. 申请 100 万元补贴对象:(1)管理的在园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单支基金规模不低于715 亿元人民币,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 8 亿元人民币;(2)管理的在园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单支基金投资园区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投资园区项目(不含基金投资)金额累计超过 8 亿元; 投资园区项目(不含基金投资)金额累计超过 5 亿元,投资园区项目个数超过 15 个; 股权投资母基金实际投资于注册在园区的股权投资

12、基金金额累计超过 300 亿元;2.申请 50 万元补贴对象:(1)管理的在园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单支基金规模不低于10 亿元人民币,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2)管理的在园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单支基金投资园区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投资园区项目(不含基金投资)金额累计超过 6 亿元; 投资园区项目(不含基金投资)金额累计超过 3 亿元,投资园区项目个数超过 10 个; 股权投资母基金实际投资于注册在园区的股权投资基金金额累计超过 150 亿元;3.申请 30 万元补贴对象:(1)管理的在园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单支基金规模不低于8 亿元人民币,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 4 亿元人民币;(2)管理的在

13、园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单支基金投资园区项8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投资园区项目(不含基金投资)金额累计超过 4 亿元; 投资园区项目(不含基金投资)金额累计超过 2 亿元,投资园区项目个数超过 8 个; 股权投资母基金实际投资于注册在园区的股权投资基金金额累计超过 100 亿元;三、申请资料清单:1、高端服务业领军人才补贴申请书(原件) 2、机构材料: (1)金融总部类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的设立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监管部门批复的金融创新证明、监管部门批准创设的法人金融机构批准证书、监管部门认可的或对园区金融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金融创新证明材料等。(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工商营

14、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金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协议、所管理基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所管理基金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书、所管理基金到位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所管理基金已投资园区项目的清单(原件)、及相应投资合同和资金划拨凭证。(3)其他金融类机构: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的设立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对园区经济金融繁荣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的9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以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推荐材料(如有)。金融服务企业:监管部门的设立批准证书(如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两年的园区纳税证明(原件)或对园区经济金融繁荣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以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推荐材料(如有)

15、。3、申请人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最终学历证明、申请人在园区的纳税证明或公积金缴交记录(原件)、 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岗位职务证明文件(原件)、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工作履历证明文件(原件)。注:上述资料一式两份;递交文件为复印件,同时需携原件核对。四、咨询电话: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66681120、66681133,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7068000。第三部分 物流企业一、条件:申请认定苏州工业园区物流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企业是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的企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2) 对园区有较大贡献,包括所在企业对的园区税

16、收贡献、业务创新贡献、行业活动支持等综合因素,由园区经发委组织相关部门集体审定。 10二、标准:1、申请 100 万元补贴对象:A)名列财富 500 强或国内行业排名前 10 位的物流企业,在园区成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B)上年度在园区缴纳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本企业员工个税)超过 1500 万元的;C)上年度实现进出口 5 亿美元以上的;2、申请 50 万元补贴对象:A)入选国内行业排名 100 强榜单的物流企业,在园区成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B)上年度在园区缴纳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本企业员工个税)超过 1000 万元的;C)上年度实现进出口 3 亿美元以上的;3、申请 30 万元补贴对象:A)入选全国先进物流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园区成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B)上年度在园区缴纳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本企业员工个税)超过 500 万元的;C)上年度实现进出口 1 亿美元以上的;上述标准 1、2、3 类中,(a)、(b)、(c)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即可。三、申请资料清单:1)高端服务业领军人才补贴申请书;2) 企业 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3) 申请人身份证明、最终学历证明;4) 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岗位职务证明文件及劳动合同;5)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工作履历证明文件,现任职企业之前的履历需给出证明人及联系电话;6)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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