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二次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8】039-1 号招 标 人:南平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 6 月2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01总则 .102招标文件 .123投标文件 .134投标 .165开标 .176评标 .187合同授予 .1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9纪律和监督 .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22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标细则 .24二、评标办法
2、正文 .251评标方法 .252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5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27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351、投标承诺函 .37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8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9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05、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1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8】039-1 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二次招标,项目业主为南平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平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
3、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三明市。2.2. 建设规模: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全线长 97.3公里,共设置 10 处互通立交(含福银高速公路上增设高桥互通),其中枢纽互通 2 处,复合枢纽互通 1 处,一般式互通 7 处;设置服务区 3 处;设置洋墩(岚下)互通二级公路连接线 19.3 公里,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105亿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含林地使用许可审批)。2.4. 工期要求:于 2018年 8月 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2.5. 质量要求:达到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国家林业行政主
4、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各项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具有农业、林业专业的项目咨询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含有相关经营范围);3.3. 投标人为咨询单位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投标人为林业调查单位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
5、级职称。项目负责人有近年承担 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5年4内(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 5年)完成并通过审批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二次招标项目,提供委托协议及审批文件。3.4. 投标人近五年(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 5年)在省级及以上林业部门公示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二次招标单位及报告质量等级公告”中“优良”数量在 5个及以上;3.5. 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限制参与工
6、程招投标黑名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8. 根据闽检会200410 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10.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 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4.编制投标报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出 97.3 万元,否则投标文件将做不合格处理。5.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
7、: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 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4.2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 CA数字证书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 评标办法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前;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或
8、按闽建筑(2015)29 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捌仟元(¥18000 元)。(提醒: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 投标文件的递交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年 6月 22日 9时 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
9、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99-8317118。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8.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 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加写标记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特别说明:(1)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数字
10、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承担责任。68.4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
11、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8.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 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
12、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 补 遗 书 及 评 标 结 果 公 示 同 时 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 发 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平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南平市八一路 367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 0599-6091909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南平市八一路 310号联系人:李先生、项先生电 话:0599-8814275 传 真:0599-88142752018年 6月 1日监督部门: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友情提示: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网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7如果未办理 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8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1.1.3 招标代理 见招标公告。1.1.4 招标项目名称 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使用林地可
14、行性报告编制二次招标1.1.5 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三明市境内1.2.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筹(投资组成)。1.3.2 工期要求 于 2018年 8月 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时间 投标截止日(见招标公告)18 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投标截止日 15天前1.11 分包 不得分包或转包。1.12 偏离 不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 15天前,将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形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上(网址见招标公告)上提
15、交。2.2.2、2.3.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间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将以编号的补遗书发布在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详见招标公告),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所有修改、澄清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如先后发出的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每天都必须登入发布补遗书的网站。3.2.4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7.3 万元。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93.4.1 投标保证金修改如下:投标保证金为 1.8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转账)
16、或银行保函。(1)采用银行转账的:须在 2018 年 6月 21日 17 时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招标人帐户: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建设银行延平支行 账 号:35001676107052505220-0428 (2)采用银行保函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银行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该上级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
17、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将保函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按当地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执行,并在此条款中予以具体明确。3.4.3 退还投标保证金修改如下: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并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3.4.4 投标违约处理修改如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违约行为:(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放弃中 标 、 拒 签 合 同 或 未 按 招 标 文
18、件 规 定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材料;(5)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6)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如投标人违约,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报请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告,并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处理;对由于投标违约行为造成招标人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104.2.1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
19、址见招标公告)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电子招标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4.2.2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 标截止期的时间 招标人原定投标截止日前 5天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增5.2.3在开标现场被宣布或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1) 未在报价文件中投标承诺函上填写投标报价;(2) 报价文件中投标承诺函所填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20、3) 投标文件 MAC码相同的。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人,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确定方式:招标人推荐人员中随机抽取6.4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网站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个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额为合同价(不含不可预见费)的 5%,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转账),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1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1)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并保证银行保函有效。办
21、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转账):由投标人账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9.5 监督部门监督单位: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4年第 11号令)的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新增10.5招投标期间争议解决方式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增10.6 工程交易服务费中标人需按闽价2003房 505号文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费。若有出台新标准,应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