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客员工服务形象标准一、目的为明确公司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标准,保证对客服务部门工作中执行统一的服务规范,加强服务人员“自己代表公司形象”的服务意识,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客服务部门。三、职责 1、企业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服务礼仪。 2、各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本部门的服务礼仪标准,在本部门范围内实施服务礼仪管理。四、礼仪标准本标准为公司对客服务岗位仪容仪表的基本标准,各部门标准不得与本标准相违背,可作个性化添加。(一)仪容仪表(1)女士发式:短发可卷可直,但不得短于2 寸,长度以前不遮及面部,后不过衣领底线为宜。如需使用头箍,其颜色要保持与公司配发发网头花的颜色一致,并不得有饰物。长发要束起盘于脑后不留鬓角,保持两鬓及额头光洁,或有留海,但不得遮住眉毛,可使用无饰物或饰物不明显的主体为黑色的小发卡。工作人员的头发要保持健康、光泽、无头皮屑,不得将头发染成除黑色、棕色外的其他夸张的颜色,任何一种发型都应梳理整齐,使头发保持光洁,除规定的头箍、发卡、头花、发网外不得使用其他头饰,不得用假发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