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泰山区公车改革后定点租赁汽车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报告书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SDTATS2017-0520-01 、022、项目名称:泰山区公车改革后定点租赁汽车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概述:根据泰山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和精神,为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车辆租赁服务需要,泰安市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公开招标方式统一确定泰山区公车改革后定点租赁汽车服务项目(大中型客车:(9 座(含 9 座)以上)、小型车:(7 座以下车型)租赁服 务机构。泰山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区级事业单位)有车辆租赁服务需求时,可从中标单位中选择使用,用于会议用车、专项用车等公务需
2、求。二、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资格条件: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还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2.2 本项目所提供服务车辆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车辆或实际控制权的车辆,由所属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供服务企业自有车辆证明或实际控制权的车辆(证明应包含车辆数量及其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登记日期等信息)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承租协议等;3
3、、其他要求:3.1 须提供近三年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和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1.1 中标人不得在提供服务之前要求用户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1.2 服务费用支付采取先使用,后结算;1.3 轿车租赁服务费用=租赁车型中标价格 租赁车辆数量租赁期限;1.4 费用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承租方双方协商确定。四、技术标准/服务需求1、服务需求:根据泰山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和精神,为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车辆租赁服务需要,泰安市泰山区机2关事务管理局以公
4、开招标方式统一确定泰山区公车改革后定点租赁汽车服务项目(大中型客车:(9座(含9座)以上)、小型车:(7座以下 车型)租 赁服务机构。泰山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区级事业单位)有车辆租赁服务需求时,可从中标单位中选择使用,用于会议用车、专项用车等公务需求。6.2 服务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全面履行投标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管理,积极开展业务,优先服务用户,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车辆租赁服务工作。6.3、车辆要求:1、轿车、越野车、商务车(7 座 以下车型(至少满足一种车型),其中轿车排量应在 1.8L(含 1.8T)以下
5、,车辆价格应在 18 万元( 含 18 万元)以下;越野车、商务车排量应在 3.5L(含3.5L)以下。 优先使用国 产自主品牌,不得提供 进口或豪华车型。大中型客车(9 座(含 9 座)以上)以上车型应至少满足一种。所投入的服务车辆应具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提供车辆服务人员应具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及本单位 2016 年度缴纳的养老保险交纳原始证明或社保部门的缴费证明。2、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应提供自有车辆或实际控制权的车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应附有包含车辆数量及其品牌型号、车牌号码、3登记日期等信息;若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原件,则投标文件中应附有自有车辆或实际控制权的
6、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承租协议复印件,并在开标时携带以上要求证件原件。3、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其为用户提供的服务车辆系已购买以下车险的车辆: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 万元)、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保额每人5 万元)、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不计免赔率险及符合营运车辆要求的其他保险险种。4、服务企业须具有专门设立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等事宜。5、服务企业应在随车的服务监督卡上公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网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服务监督电话应 24 小时
7、有人值班。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接受用户的意见和投诉,应 5 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6、服务企业应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7、用车期间,保持服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如车辆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4无法正常行驶,投标人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 1 小时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辆,以保障用户用车服务。投标人应当在收到用户求救信息后及时到达救援现场并提
8、供免费救援服务。8、如用户需要,可推荐资质良好的第三方司机服务,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销售司机服务。9、对于各种租赁车辆,如用户需要,租赁车辆应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为用户提供卫星定位数据管理支持且能做到为用户保密。10、提供服务企业应选派具备相应资质且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提供租赁服务。如需临时调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须征得用户同意。11、应自觉接受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12、提供服务车辆的单位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用户有权参加其优惠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13、租赁企业在中标后,应按承诺的险种及保额
9、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用户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提供服务单位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如司机是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其余的损失由提供服务单位承担;如司机为承租方提供,则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其余的损失原则上由承租方承担,但发生事故的原因是由于汽车租5赁企业提供的车辆达不到技术要求或故障导致的,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14、中标后,中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预约电话、投诉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及使用单位并按照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出现不能联系到提供服务企业的情况所造成的影响由企业承担。15、提供服务单位应保证各项设
10、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应向用户提供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其中,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及灭火器、备胎、故障警示牌是随车必备物品。如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用户,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16、投标报价为裸车租赁费用,不含司机及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由用户和中标人协商确定。17、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服务内容和要
11、求的响应和承诺;2)详细说明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措施,如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等;3)提供车辆服务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64)服务团队人员配备、职责分工情况;5)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根据自身情况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承诺,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可行。五、评标方法(第一标段)评分因素以及分值商务文件 总分值评分因素 价格部分 技术文件业绩 其他分值 30 40 10 20 100价格部分评审项目 总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1)15万(含)以下 轿车投标报价: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计算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8分。计算报价=散租 报价5
12、0%+月租报价30天30%+半年租报价180天10%+年租报价365天10%。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报价)8。8(2)15万-18万(含)以下轿车投标报价: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计算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7分,计算方法同上。7(3)20万(含)以下商务车投标报价: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计算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分,计算方法同上。6(4)20万-35(含)以下商务车投标报价: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计算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分,计算方法同上。4投标报价 30(5)25万(含)以下越野 车投标报价:
13、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计算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分,计算方法同上。37(6)25万以上越野 车投标报价: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计算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分,计算方法同上。2技术部分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自有车辆或实际控制权的车辆数量16投标人自有车辆或实际控制权的车辆总数:车辆数10辆-19辆,得 10分。车辆数20辆-29辆,得 12分。车辆数30辆-49辆,得 14分。车辆数50辆(含)以上,得16分。车辆综合评价 5 对投标人小型客车自有或实际控制权车辆的行驶、保养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0-5之间酌情打分。国产自有品牌评价2 对投标人提供的国产自
14、主品牌车辆情况进行评价,在0-2之间 酌情打分。内部理制度措施 6对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经营等内部管理制度、措施进行评价在0-6之间酌情打分。服务团队 5 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价,在0-5之间 酌情打分工作程序及业务流程4 对投标人提供的车辆服务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进行综合评价,在0-4 之间酌情打分技术文件40网上服务平台 2对投标人的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水平进行评价:拥有自有注册域名的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可实现车辆管理、客户管理、费用管理、统计管理、网上下 单等功能,2分;只具备单机的、或部分功能的信息管理措施,1分;否则不得分。商务文件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商务文件 业绩
15、 10自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案例,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5分;合同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两项合计最高得8分。注:类似项目案例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汽车租赁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并将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加分。8售后服务 12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其他优惠服务承诺在0-12之间酌情打分其他 标书制作 8根据响应文件制作(外形、页码编排)是否规范,提供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由评审专家在0-8分之间酌情打分。(第二标段)评分因素以及分值商务文件 总分值评分因素 价格部
16、分 技术文件业绩 其他分值 30 40 10 20 100价格部分评审项目 总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1)9-19座客车100公里以内(含)包车服务(元/天车)投标报价: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 分,供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5(2)9-19座客车100公里以外包车服务(元/公里)投标报价: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分,供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5(3)20-39 座客车100公里以内(含)包车服务(元/天车
17、)投标报价: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分,供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5(4)20-39 座客车100公里以外包车服务(元/公里)投标报价: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分,供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5投标报价 30(5)40-53 座客车100公里以内(含)包车服务(元/天车)投标报价: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分,供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18、基准价/投标报价)5。59(6)40-53座客车100公里以外包车服务(元/公里)投标报价:以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分,供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5技术部分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自有车辆或实际控制权的车辆数量16投标人自有车辆或实际控制权的车辆总数:车辆数10辆-19辆,得 10分。车辆数20辆-29辆,得 12分。车辆数30辆-49辆,得 14分。车辆数50辆(含)以上,得16分车辆综合评价 5 对投标人小型客车自有或实际控制权车辆的行驶、保养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0-5之间酌情打分。国产自有品
19、牌评价2 对投标人提供的国产自主品牌车辆情况进行评价,在0-2之间 酌情打分。内部理制度措施 6对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经营等内部管理制度、措施进行评价在0-6之间酌情打分。服务团队 5 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价,在0-5之间 酌情打分。工作程序及业务流程4 对投标人提供的车辆服务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进行综合评价,在0-4 之间酌情打分。技术文件40网上服务平台 2对投标人的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水平进行评价:拥有自有注册域名的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可实现车辆管理、客户管理、费用管理、统计管理、网上下 单等功能,2分;只具备单机的、或部分功能的信息管理措施,1分;否则不得分。商务文件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商务文件 业绩 10自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案例,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 5分;合同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两项合计最高得8分。注:类似项目案例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