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成都理工大学知识经济圈建设方案编制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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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环成都理工大学知识经济圈建设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成都市成华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采购代理机构: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二 0 一七年十月2目 录第一章 磋商邀请 .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8第四章 供应商和磋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6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7第六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9第七章 磋商办法 .40第八章 采购合同 .533第一章 磋商邀请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成华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采购人)委托

2、,拟对环成都理工大学知识经济圈建设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环成都理工大学知识经济圈建设方案编制项目。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磋商项目简介:采购内容:环成都理工大学知识经济圈建设方案编制,本项目拟招一家服务单位(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

3、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8.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 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成都市青羊区琼楼路 138 号舒怀网络酒店 4 楼 (地址)购买。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六、磋商截止时间:2017 年 1

4、1 月 10 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 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4七、开标地点: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琼楼路 138 号光华里 4 楼) 。八、本磋商邀请在成华区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成华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 148 号附 3 号楼 2 楼联 系 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28-84313343采购代理机构: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琼楼路 138

5、号光华里 4 楼联 系 人:甘先生联系电话:028-86785533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采购控制价、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95000元,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评定方法 综合评分法编制要求1、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趋势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研究应充分体现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在环成都理工大学知识经济圈建设的战略趋势。2、突出成都理工大学的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3、体现规划的科学性、预见性、指导性、确保规划成果可行、有效。1联合体磋

6、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

7、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

8、小企业声明函原件。6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4 磋商保证金金 额:人民币玖佰元整;交款方式: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转帐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以收款银行收款戳记为准)。收款单位: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116 0101 6018 1600 9360 8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9 日下午 16 时前保证金必须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号。供应商转账以后凭进账单到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供应商凭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办理退还手续,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成交供应

9、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5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缴纳采购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6 磋商工作咨询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28-86785533。7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供应商凭介绍信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8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八条)9 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

10、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八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0 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二、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成华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2.3 “磋商采购人”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11、机构”的统称。7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4. 磋商费用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12、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编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磋商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磋商文件6. 磋商

13、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8(一)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格式;(四)供应商和磋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磋商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七)磋商办法;(八)服务合同。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采购人可以依法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采购人对已

14、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但采购人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8. 答疑会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报名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

15、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四、响应文件9. 响应文件的语言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 (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910. 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磋商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11. 磋商货币本次磋商项目的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体磋商12.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3. 知识产权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

17、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 、磋商文件第 3 章中提供的格式内容,包括:(1)响应函;(2)承诺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开标一览表;(6)分项报价明细表10(7)商务条款偏离表(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8、;(10)编制方案;(11)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12)其他资料;(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 5 章)。15响应文件格式15.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6磋商保证金16.1 供应商磋商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16.2 磋商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5 个

19、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的;(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7)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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