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栏制作安装更换合同甲方:寿光市营里中心卫生院乙方:寿光市营里新润文印部经研究决定,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承包范围:甲方委托施工,乙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设计图及报价所含项目及预算工程量进行制作、安装,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更换宣传栏版面,版面内容由甲方提供。2、承包方式: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进行承包。3、合同期限:本合同定于 2013年 01 月 12 日开工,定于 2014年 1月 11 日结束。.4、工程造价:宣传栏架子每个365元,更换版面每个180元。二、关于工期的约定:1、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承担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2、 甲方原因所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3、因乙方因原所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责任有乙方承担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三、关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