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第六中学家长委员会选举办法一、 每个班级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家长代表,每班推选至少3名热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家长代表;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学校家长代表大会。二、由家长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若干名。由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新生入学后2周内,召开第一次全班家长会议,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参加家长代表大会。三、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其任期内离校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本选举办法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而制定。博兴县第六中学第六中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家长委员会宗旨:协助学校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心支持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一起实践和探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方法和途径,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起支持、参与和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