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吗?家庭医生是对服务对象实行全面、及时、有效的针对性医疗保健服务和照顾的新型医生,对服务对象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2017年2月27日,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青海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确定从今年起,在试点的基础上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群众通过自己的家庭医生可获得多种形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我县家庭医生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为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师、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等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个性化需求服务包方式提供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涵盖国家和地方增补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补助资金承担,签约居民不缴费。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藏)西医门诊诊治,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均40元总额预付,个人承担50%的医疗费用。个性化需求服务包包括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