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合同的性质来源:龚淳:日期:2012-09-12实践中常遇到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的性质定性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装修合同不在法律规定 的有名合同内,属于无名合同,但还存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属于承揽合同,还有一种认为属于建设工程合同。那么究竟应如何定性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但我们可以从以下的法律规定中可以归纳出法律的定性。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最高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也规定: “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 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 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 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