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第一篇)培训时间:2011 年 12 月 15 日至 12 月 20 日授 课 人:王德胜授课地点:大连高新园区巴洛克西餐厅参 加 人:钟大卫 刘玉江 包辉 包吉日木图 徐玲培训内容:一、消防法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 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指定本 法。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 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 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4、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予 奖励。5、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 责任人; 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组织防火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