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 宾馆、饭店的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四)负责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人员;(五)其他根据需要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一)有关消防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