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我校建立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一、学校食堂安全由校长亲自负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把食品卫生安全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二、建立管理和监督责任制,继续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保卫措施,由专人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定期开会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上级单位。四、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五、学校食堂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六、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严格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七、学校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供水工作有专人监管,供水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八、加强对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不得供应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的食品。严禁无证经营和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保卫工作范畴,定期研究,经常抽查和排摸不安全因素,防止人为投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