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五楼 电话:0371-23866811 邮箱: 邮编:475000 1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汴财招(2017)169 号招 标 人 :开 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九月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五楼 电话:0371-23866811 邮箱: 邮编:475000 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
2、三章 评标办法 .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0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五楼 电话:0371-23866811 邮箱: 邮编:475000 3第一章 招标公告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 汴政【2015】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2.2 建设地点:开封市2.3 项目投资额:约 250 万元2.4 工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2 个月2.5 服务期限:自验收完成之日起 3 年免费质保期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7 招标编号:汴财招(2017)169 号2.8 招标内容:根据开封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需求,定制开发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用信息综合分析展示系统、“开封信用网”完善、“开封信用网”微信公众号等软件系统;搭建软件系统运行所需要的硬件环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9 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
4、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企业需提供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7 年 4 月 1 日以来任意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五楼 电话:0371-23866811 邮箱: 邮编:475000 4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提供本单位授权委托人及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 2017 年 4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的社保证明(网页版截图加盖
5、单位公章);3.3 投标人须具有软件开发能力,提供“双软资质”(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3.4 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3.7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 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申请材料(查询人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资料含:查询申请、委托代理机构查询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因投标人不配合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9 投标单
7、位现场报名后需要同步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同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如不按时报名,后果自负。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 时间:2017 年 9 月 25 日至 2017 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4.2 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五楼 5013 室 3 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封市民之家五楼)。4.3 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五楼 电话:0371-23866811 邮箱: 邮编:475000 5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除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一套。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4.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4.5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 年 10 月 18 日上
9、午 10:00 时地 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B 区开标室(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特此公告。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 系 人:文先生联系电话:0371-23380826地 址:开封市金明东街 220 号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时女士 电 话:18
10、637877915 0371-23866811 地 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 5 楼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五楼 电话:0371-23866811 邮箱: 邮编:475000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 系 人:文先生联系电话:0371-23380826地 址:开封市金明东街220号1.1.3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时女士 电 话:18637877915 0371-23
11、866811 地 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5楼1.1.4 项目名称 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内容根据开封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需求,定制开发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用信息综合分析展示系统、“开封信用网”完善、“开封信用网”微信公众号等软件系统;搭建软件系统运行所需要的硬件环境等。1.3.2 工期及服务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2 个月服务期限:自验收完成之日起 3 年免费质保期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12、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五楼 电话:0371-23866811 邮箱: 邮编:475000 7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投标企业需提供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7 年 4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提供本单位授权委托人及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 2017 年 4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的社保证明(网页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须具
13、有软件开发能力,提供“双软资质”(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4、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
14、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五楼 电话:0371-23866811 邮箱: 邮编:475000 8和分包;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1.9 踏勘现场 组织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 召开不召开1.11 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投标书没有按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
15、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5.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8.不响应招标文件发包要求的;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
16、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1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五楼 电话:0371-23866811 邮箱: 邮编:475000 91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且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在当地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申请变更的;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如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0 月 18日上午10:00整2.2.
17、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为估算价的2%,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本次投标保证金:肆万伍仟圆整(45000.00元)3、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在
18、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并将转账或电汇凭证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户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402492001012账号:00000114581040364012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5、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五楼 电话:0371-23866811 邮箱: 邮编:475000
19、 10作日内退还。3.5.2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一份(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单独密封)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封皮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编制目录,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建议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正本中的投标函附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不装订密封
20、在正本封套内)。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其封皮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封套内并加封条(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4.1.2 封套上写明右上角注明: 正(副)本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在 年 月 日 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 10 月18 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