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 为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作业队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四管理规定:1. 分包队伍安全资格审查程序,分包队伍入场前首先由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或人员对其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符合规定者,进行登记、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一式四份。同时将所需填写内容写准。双方互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安全部门审批后,分包队伍方能入场施工,并接受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未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不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一律不准施工。 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