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