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入文字对外报送材料管理制度1、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中交璧成(大连)有限公司全体员工。3、公司领导层是对外报送信息的决策者,办公室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监管工作,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应当经办公室审核批准。4、公司的全体员工对因工作关系获知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5、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各种统计报表或涉及销售收入、利润等敏感信息的资料,公司应拒绝报送。6、依照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因特殊情况急需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在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层审批,并由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对外报送。对外报送信息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办公室对报送程序的合规性负责。7、办公室对对外报送信息事项的报送依据、报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