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宣传管理,加大内外宣传力度,更加及时、准确反映各项重大活动,做好公司宣传资料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涉及对外宣传和宣传资料管理两部分。第二条 范围本办法所涉及的范围是:公司内部报刊、书籍、图文资料、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络的制作传播;公司向大众媒体或境外媒体提供的宣传资料等。第三条 对外宣传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企划运营部为公司对外宣传主管部门。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涉及其部门业务推广宣传工作。三、公司企划运营部全面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其具体职责是:(一)负责新闻媒体、记者的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公司可公开报道的新闻素材和新闻稿件;(二)协助公司参与、组织的各种展会和活动的宣传工作;(三)管理公司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定新闻宣传计划,对政策性强的重大新闻报道把关;(四)对公司和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件的音像资料的摄录、整理、记录;(五)对于各个部门上报的工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以及审核,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给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