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how do you compare the adversarial system and the inquisitorial system of justice?对抗制是英美法系法庭辩护制度 对抗制: (1)对抗的双方: A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 B被告律师; (2)对抗的方式: 提出各自的证据;询问己方证人;盘问对方证人;相互辩论; (3)法官的角色不主动调查,消极的仲裁人 A主持开庭; B对双方的动议和异议做出裁决; 纠问制是大陆法系的审判制度,他是由法官承担主导角色,控制审判进程,提出问题,对事实做出判断。对抗制与纠问制的区别1. 是不同法系的法庭辩护制度2. 产生的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不同。纠问式诉讼是君主专制的产物;而对抗式诉讼则是奴隶制民主共和和封建制初期的产物。3. 法官的职能不同。4. 被告人的法律地位不同。在纠问式诉讼中,被告人只是诉讼的客体,只能被迫究,被处罚,没有任何诉讼地位;而在对抗制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各自都有控辩的权利。5. 审讯的形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