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1有效缩短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轮岗员工的文化融入期与工作磨合期,提升工作效率与效果,加速人才成长。2造就一批既有专业技能又有指导、辅导能力的导师,形成团队领导人才的后备力量。3通过“传帮带”,传递公司文化,强化知识分享,形成学习与分享的文化氛围。第二条 原则1. 择优选拔,注重品德;2. 过程监控,注重实效;3. 辅导为主,兼顾选才。第三条 学员及辅导期1. 新入职员工,辅导期为3个月;2. 转岗员工,辅导期为2个月;3. 轮岗员工,辅导期按照轮岗目标确定。4. 公司认定需要配备导师的员工,辅导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1. 负责导师制体系建设及方案的具体实施;2. 跟踪导师制运行情况,推动导师制与员工任职资格能力的结合;3. 跟踪日常辅导工作,组织导师及学员交流会,组织导师培训;4. 每个辅导期结束后,组织对导师和学员的考核评定;5. 组织导师年度评比,发掘储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