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弥河水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核算的原则,董事长对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负总责。第二章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三条 公司设立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副经理(以下简称财务经理)一名,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财务经理的主要职责如下: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财务会计报告等。同时制定落实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并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3.负责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报经董事长、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执行。4.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6.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