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生产厂区的安全管理,强化出入生产装置区的人员和车辆的受控,以利识别,防止闲杂人员、车辆擅自出入公司生产装置区,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盗窃、恐怖袭击等意外事件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一、封闭区域范围 封闭区域范围:所有进入本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区域均实行封闭管理,包括综合办公楼,中控楼、各生产厂区、罐区和其它公用工程区域,严禁厂区内存在缺口使人员自由出入的情况,所有相关入口必须全部封闭,24小时有人值班。 二、工作职责1、工程处负责封闭围栏的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2、综合管理处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出入卡的管理,包括制作、发放、挂失、注销和回收等。3、保卫处负责所有封闭区域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报公司综合管理处处理。4、保卫处必须24小时值班,负责检查出入封闭区域的人员和车辆的检查,确保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区域。5、保卫处必须服从生产调度中心的管理,在事故紧急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保持通道的畅通。6、安全环保处负责对进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