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满洲里进口资源加工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根据水利部、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0483 号)的有关规定,2 017 年 12 月 23 日自治区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满洲里进口资源加工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 )进行了审查。与会专家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汇报,通过评审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复审,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结论,审查意见如下:一、满洲里进口资源加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位于内蒙古满洲里市。2003 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字2003
2、233 号”文件批准建立自治区级满洲里进口资源加工园区。园区现入住企业 94 个,2016 年园区实际用水量126.29 万 m3/a,其中生产用水量 107.51 万 m3/a,生活用水量 18.78 万 m3/a。园区现状企业生产和生活取水水源均为二水厂自来水和企业自备井地下水。二、在规划与水资源相关的内容识别与分析和园区所在区域水资源条件分析的基础上, 报告书对规划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的适应性、规划对水资源的需求、规划实施水资源保障方案、规划实施水资源供用耗排平衡、规划实施的取水和退水影响等均进行了分析论证,并提出了规划实施取水和2退水影响的缓减对策。 报告书编写基本符合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
3、求 (试行)的规定。三、 报告书根据园区位置及周边水资源状况进行了水资源配置。本次核定后园区生产供水水源为园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满洲里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和城市供水工程二子湖地表水;生活供水水源为满洲里市二水源二期工程自来水。四、 报告书根据园区发展规划进行了供需水预测,报告书提出 2020 年规划水平年,园区需水量为 540.73万 m3/a,其中生产需水量 417.28 万 m3/a、生活需水量123.45 万 m3/a。考虑损失后,取水量为 569.19 万 m3/a,其中生产取水量 439.24 万 m3/a、生活取水量 129.95 万m3/a;2030 年规划水平年,园区需水量为 7
4、72.34 万 m3/a,其中生产需水量为 638.08 万 m3/a、生活需水量为 134.26万 m3/a。考虑损失后,取水量为 807.18 万 m3/a,其中生产取水量为 665.85 万 m3/a、生活取水量为 141.33 万 m3/a。五、 报告书提出园区拟选的生产水源为园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满洲里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和满洲里市城市供水工程二子湖地表水;生活水源为满洲里市二水源二期工程自来水。根据报告书分析,园区 2020 年的可供水量818.83 万 m3/a,其中自来水供水量为 129.95 万 m3/a、满洲里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53.43 万 m3/a,满洲里市城市供水工程
5、二子湖地表水 635.45 万 m3/a。园区 2030 年的可供水量976.06 万 m3/a,其中自来水供水量为 141.33 万 m3/a、园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110.43 万 m3/a 万 m3/a、满洲里市污水处3理厂再生水 88.85 万 m3/a,满洲里市城市供水工程二子湖地表水 635.45 万 m3/a。根据配水原则进行供需平衡分析,园区 2020 年和 2030 年可供水量都能够满足园区的需水量。六、 报告书根据水质化验报告对各水源水质进行分析,园区各供水水源经处理可满足用水水质要求。七、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规划实施取水、退水影响分析结论。园区污水经拟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实现零排放。八、建议1. 园区应优化用水结构,生产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并应尽快关闭企业自备井。2.园区应当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域水资源监测、管理和保护工作,按要求完善取用水监测设施。3. 园区内单个项目需分别进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组 长:副组长:年 月 日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