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海尚壹品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优良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约。第二条 本规约经全体业主表决通过后,本管理规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第三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第二章 物业的使用第四条 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确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和道路的畅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互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