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一、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小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维护停车使用权力,特订立本办法,供小区住户、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并作为小区车辆安全管理的依据。二、停车场使用范围: 1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供住户购买或租用停车位者使用; 2访客收费临时停车; 3装修工程车辆指定停放; 4小区住户机动车指定停放;三、管理规定: 1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 2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小区机动车停放规划4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地面、地下住户承购之专用停车区; b地面、地下住户承租之专用停车区; c访客收费临时停车区; d装修工程车辆专用停车区; 4小区住户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管理处办理车辆停放登记,管理处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住户(使用人)按规定缴清租位费和管理费后申领停车证,管理处注册登记后赋予车位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