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小区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协议甲方: 洛阳XX物业有限公司乙方: 洛阳XX电子有限公司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小区电动车充电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 协议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在洛阳市洛龙区XXXX花园小区范围内实施“电动车集中充电站建设工程”。 2、 乙方提出系统配置、实施措施等方面的合理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全额出资购置设备并负责实施安装,甲方指派专人协调配合。3、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首批建设4套集中充电站,每套充电站含有十个充电插口,可以同时为四十辆电动车提供充电服务。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电动车停放场地、220V单相交流电源接口并负责设备日常安保巡查及充值卡发放。 2、乙方提供电动车集中充电站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及日常技术维护,充电站及其附属设备的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3、项目地址:洛阳市洛龙区XXXX花园。 4、合作期限:自2015年 月 日起至2018年 月 日止。3、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