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纳税服务咨询问题库目 录一、税收征 管类 2二、货物和劳务 税收管理类15三、企业所 得税类49四、进出口税 收类60五、大企业国 际 税收类74六、发票管 理 类75七、车辆 购置 税类872一、税收征管类1、公司现注册地址在金平,想变更到龙湖区,手续如何办理?得带何证件?答:您好,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 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证件、 资料,申 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
2、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由经办人在复印件注明“ 经审验与原件相符” 并签字后,留存备查。 2、税 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 3、变更项目及所附证明:变更企业名称的,须加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法人代表的,须加送法人代表身份 证(非本地区户口者须加送特区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注册经营地址的,须加送有关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本月 26 日按错了抄税,请问得怎么处理?答:您好,企业遇到这种情况,可直接持 IC 卡到主管税务机关抄税清卡。3、你好!我想在潮阳区开一家销售保健品的 专卖店。想咨询一下,我要交哪些税?答:您好,按照税法的有关规
3、定,以及国税部门征管范围,个体工商户通常应缴纳增值税,具体在办理税务登记后以税务机关所作的税3种鉴定为准。4、 一般的零售药店需要纳税吗?答: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从您咨询的问题看,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在办理税务登记后以税务机关所作的税种鉴定为准。5、我想请问一下,新成立的机械公司如果一直没销售的话,是否
4、会被归为定额交税,如果被归为定额交税,那每个月的应交多少税额呢?答: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3239 号)的规定,凡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实行自行申报纳税,不得采取“双定” 征收:(一)从事货物生产且从业人员在 7 人(含 7 人)以上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二)从事商业贸易的公司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你司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健全账务处理,实行自行申报纳税方式,不得采取“双定征收 ”;如果你司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实行定期定额办法管理。具体事项请直接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6、在国税网开
5、通了网上认证,注册之后,要登录的时候忘记密码,4也没有设置忘记密码之后的提示问题,望专业人士予以解答。答:您好,忘记密码可以提请主管税务机关,到办税大厅索取初始密码。7、我 1 月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到现在还没人通知去领条,取消还要那么久吗?国税和地税都一样。都没通知。 答:您好,注销税务登记应先对以下事项进行清理:1、清理发票;2、最后一期税款申报和清理欠税;3、其它清理事项,如防伪税控设备及相关证件等相关涉税行为。纳税人有在查案件或违法违章案件的,必须办理结案后才能注销登记。请咨询人告知单位名称以便查询后进行答复。 8、你好,我现在使用的东莞普通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编号只能输入 12 位,
6、而我的纳税人编码是 13 位的,这是哪里出错了呢?百元发票手写的用不用录入普通发票管理系统里面呢?答:您好, 国税纳税人编码都是 12 位的,没有 13 位的纳税人编码。如不清楚本单位的纳税人编码,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可以在一次录入和二次录入中录入手写版普通发票数据,以便进行开票数据的采集导出,在 发票验旧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数据。9、请问,我公司的营业期限过期了,今年的 7 月 14 日就过期一年,这样子好像是要罚款处理.我想问,罚款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就我这个情况,具体是要罚款多少呢?答:你好,根据你司提供的情况,营业期限过期是属工商部门管辖的范围,具体处罚条款应向工商管理部门咨
7、询。510、本月取得一份运输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代码 11 位,窗口认证可以通过,但申报却不能通过,系统提示:主管税务机关代码不能为空,应为 7 位或 9 位代码。 请问如何处理? 答:您好,对于“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代码为 11 位问题,在 电子申报软件录入该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时可只录入前 9 位。 11、你好,我是汕头的,想请问一下若我注销税务后,还用不用去工商办什么手续啊?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人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
8、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请你对照上述条款进行办理。12、我公司于 2005 年因经营不善,向国税局申请暂停营业,并按专管员要求将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上缴。因法人这几年在外打工,公司至今没有营业,经过这几年法定代表人在外的拼搏并对市场的了解和分析,现要求恢复营业,并已 办妥工商营业执照的年审及变更等手续;现向贵局申请恢复税务登记,请求贵局相关领导按办理流程需提供的资料及一切相关手续给于帮助指点,以便尽快办妥,恢复营业。 答:由于你提供的
9、情况不详,我们无法准确答复。请提供详细的6情况,或到你司所辖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如:1、你司是属于“单 位纳税人 ”还是“个体工商户”,只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才能申请“停业登记” ;2、你司于 2005 年向我局申请暂停营业,到现在近 5 年左右,但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若属原工商营业执照未注销,而税务登记已注销的情况,可持原工商营业执照到你司所辖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申请重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13、我想查询发票数据的情况,可里面要我写税务登记号,我就把纳税人识别号写下去,可却说不对,我想问问什么是税务登记号?答:
10、你好,税务登记号就是纳税人识别号,目前国税部门使用的纳税人识别号有两种:一是由区域码(6 位)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9 位)组成的 15 位码,如 440507786000000;二是有身份证号(18 位)补码(2 位)组成的 20 位码,如44050518881013075500。14、路牌是否属于文教用品?答:您好,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你所反映问题中的路牌如属于金属制标志牌、汽车牌、地名牌、铭牌及类似品、号码、字母及 类似标志范围的, 应属于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5、我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开了好几个银行账户,需要把这些银行账户都报给税务局备案吗
11、?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7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5 天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15 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另根据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银行账户,应填写纳税人存款账号报告表(一式二份),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并报
12、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6、税务登记证每年都要年审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国税税务登记证的验证和换证安排,以税务机关网站或主管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的相关公告为准。17、我公司因保管不善,遗失税务登记副本,请问如何补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 1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
13、记证件之日起日内,书 面报告主管税务 机关,如实填写 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8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国税函20071077 号附件)规定,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持营业执照副本查验;3、在中国税务报或本地地级市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头或者刊头。18、我单位因销售货物当月未收回货款,资金周转困难,能否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什么资料?答: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14、三十一条第二款 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 因不可抗力, 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 当期 货币资 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综上所述,如果你公司属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9第二款规定: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提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
15、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报告;当期货币资 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19、我公司在一个月内变更两次工商执照内容,请问能否在最后一次领执照后,才做一次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
16、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另外,该法第六十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照以上规定,您公司在一个月内变更两次工商执照内容,应该分别办理两次税务变更登记。如果从第一次工商登记变更登记之日起,期间第二次办理工商变更,再到税务机关办理上述两次税务变更的时10间都没有超过三十日,这种情况可以在最后一次领执照时,带齐两次变更的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机关只核发最后一次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20、我公司要去外地
17、经营销售一段时间,听说要开具外出经营证明,请问如何办理?需注意什么问题?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税 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 30 日,最 长不得超过 180 天。纳税人应当持外管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在外地 销售货物的,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 10 日内, 纳税人应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另外,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 12 个月内累计超过 180 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1、我是卖小商品的个体户,请问针对小商品批发零售业,要什么条件才能按定期定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