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taoz****ayue 文档编号:6706942 上传时间:2021-09-12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4.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区“气代煤”安全稳定运营、保障供暖运行安全,规范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明确监管职责,构建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拴宝任组长,副区长赵永建、区政府党组成员魏洪海任副组长,发改局、住建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质监局和相关乡镇(城区)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长张宏伟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我区“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的具体事宜。要推行包联责任制,实行区领导包供热、燃气企业,乡镇干部包村、街道干部包小区,村委会和居委会干部包户,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二、责任分工 (一)乡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各有关股所站、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各乡镇安监所负责对本辖区内“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计划总结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