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1.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工作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2.作业人员(包括.员、.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3.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房内加工。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屑设备,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4.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现场于.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6.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人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 7.洞室法.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体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8.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