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 1. 操作前检查 1.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1. 2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跨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1. 3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 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 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4) 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1. 4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1. 5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1. 6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