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材料运输及储存安全交底 1.材料的运输 (1)装卸.材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产生摩擦、震动、撞击、抛掷、倒转、坠落,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2)不同性质的.、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等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厢、船舱内装运。 (3)运输.材料的车船,应遮盖、捆紧,雨雪天运输时,必须作好防雨防滑等措施。同时必须要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运,除押运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4)运输.材料应使用专车、专船。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如用柴油车运输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 (5)用汽车运输时,车厢内应清洁,不得放有铁器,装卸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车速不许超过20kmh。 (6)运输.材料的车辆,其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在平坦道路上,汽车50m,人力车5m;在上、下山坡路上,汽车500m,人力车lore。 (7)运输.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明火、蒸气、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如遇中途停车,必须离开民房、桥梁、铁路200m以上。 (8)严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