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区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仑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原则 (一)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横向协调、单位自救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迅速准确地报警,报警电话号码为119、110、120。 二、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仑区人民政府成立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