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发生重特大安 全事故时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体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力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灾害的应急应对工作,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对人民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程度。依据香坊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范围 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事故,主要包括重大非煤矿山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重大建筑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核辐射重大事故,破坏环境、生态重大事故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