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正确处置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努力提高科学防控、高效扑救、降低危害的能力,维护林区.稳定,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实现生态立县,和谐淳安的目标。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浙江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淳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淳安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我县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2、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