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处于恶劣气象严重威胁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1 目的 规范船舶处于恶劣气象严重威胁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船舶3 定义本文件中恶劣气象仅指严重威胁船舶安全的超常规强风或台风。4 责任4.1 船长是船舶处于恶劣气象严重威胁紧急情况应急反应的总指挥。4.2 大副、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轮机部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命令。4.3 各职船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投入应急反应。5 实施5.1 恶劣气象严重威胁时的反应措施5.1.1 保持船舶浮力、稳性和强度方面:l 检查并关紧甲板上开口和生活区水密门窗,确保水密;l 监控货物和压载液舱液位,若发生变化,需查明原因,并计算其对船舶浮力、稳性和强度的影响(注意自由液面的影响)。5.1.2 系固方面:l 检查并进一步绑扎可移动物品;l 适当加强救生设备系固,应既能防止灭失,又不妨碍必要时使用。5.1.3 机舱机器和设备方面:进一步检查,并持续不断监控,防止推进系统、舵机和电站故障。5.1.4 人身防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