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与施工机械安全、环保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为保证船机在生产或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当事故发生时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制定本预案。 1.2船机的安全与环保是指工程船舶或施工机械在生产或维修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的船机本身的伤害和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1.3各船机保有单位要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将事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小。 1.4预案的目标应根据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辨识的结果来确定。船机方面共有六个,包括船舶翻沉、起重机事故、加压舱灾害、船舶排污、船舶挖/倒泥污染和拌和系统的粉尘污染。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船机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 安全质量监督部 工程管理部 船机保有单位经理、书记 船机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地点:设备管理部 电话: 2.2各船机保有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