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联结导火索和火霹管 , 必须在专用房内加工。房内不准有电筒、金屑设备 , 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 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 3.二程 , 必须严格按照经.工作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4. 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 , 事先设立警戒范围 , 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 , 并派出警戒人 员 ; 起爆前要进行检查 , 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 , 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 ; 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 道路必须畅通。 5. 电力.应遵守下列要求 : (1)在电爆网路敷放后 , 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 , 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 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 (2) 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连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 , 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 , 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胶布包好 , 防止误触电源。 (3) 电源应有专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