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体破损或进水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1 目的 规范船舶船体破损或进水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船舶3 责任3.1 船长是船体破损或进水紧急情况应急反应的总指挥,负责发布命令。3.2 大副、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轮机部的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的命令。3.3 各职船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应急部署投入应急反应。4 实施4.1 船长、轮机长、大副应熟悉并掌握船舶稳性计算书和破舱损稳性计算书上的有关稳性资料,作为船舶进水后迅速判断危险局面的依据。4.2 船舶按要求配备堵漏器材,并保持这些器材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存放地点要即可取。4.3 船舶发生碰撞、触礁、搁浅等事故,或紧邻船体的管路/阀门破损,造成船舶壳板破洞进水,或在大风浪中甲板上严重上浪,或波浪冲击,壳板损坏,至使舱室进水,应即发出紧急警报,组织船员执行应急部署,使用堵漏器材进行堵漏和采取其他抗沉措施,如果发生溢油,还应参照油污染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中6.1.3对应的措施。如果碰撞引起火灾,还应参照火灾和爆炸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中第5部分对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