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福利中心暨光荣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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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桐柏县福利中心暨光荣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ZDYR-2017-419招 标 人:桐柏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十二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51. 总则 .82. 招标文件 .93. 投标文件 .104. 投标 .115. 开标 .126. 评标 .127. 合同授予 .128. 重新招标和改变采购方式 .139. 纪律和监督 .1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第二章 评标办法 .15第三章 合同样本(通用条款略) .17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20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 .23二、法

2、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5三、授权委托书 .26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27五、服务计划(含人员安排) .28六、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书 .29七、资格审查资料 .30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1九、其他材料 .323桐柏县福利中心暨光荣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桐柏县民政局的委托,就桐柏县福利中心暨光荣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内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桐柏县福利中心暨光荣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 ZDYR-2017-419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4、投资额:年物业费用为 10 万元,服务期限为 5 年5、

3、招标内容:县福利中心暨光荣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物业管理服务);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须知:(1)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无行贿告知函、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上

4、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套)。(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到 2017 年 12 月 07 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 9:00 到 11:30,下午 14:30 到 17:30,在南阳市孔明路鑫泰嘉园 2 栋 608 室报名。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 、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一致。 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5、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桐柏县民政局 4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538958996地 址:桐柏县大禹路附近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苏女士电 话:15670677557 地 址: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 187 号 13 层 1309 号2017 年 11 月 30 日5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桐柏县民政局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538958996地 址:桐柏县大禹路附近1.1.3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苏女

6、士电 话:15670677557 地 址: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 187 号 13 层 1309 号1.1.4 项目名称 桐柏县福利中心暨光荣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内容 县福利中心暨光荣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1.3.2 服务期限 5 年(本次招标费用为 1 年的费用)1.3.3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1.3.4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7、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物业管理服务);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6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1 分包、转包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8、 26 日上午 9 时 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领取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盖章确认。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领取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盖章确认。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从公司基本户转出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 年 12 月 25 日 17:00 时前截止(以到账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内容。开

9、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开户名: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4100 1520 0100 5020 6469注:各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标段),(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跨地区、跨行转账以及银行周末不办公等因素请各投标单位予以考虑提前办理)。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7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一份3.7.5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

10、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应胶粘方式装订成册,不得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撤换的方式装订。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注明“正本”和“副本”、“电子版”字样,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里,U 盘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都要加贴封条,加盖投标人公章。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南阳市圣泰假日酒店10楼会议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

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确定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12、选人为中标人。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7.5 付款方式 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拟定。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0.1 未尽事宜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2 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年物业费用 10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10.3 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须向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清招标服务费。并凭中标通知书原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10.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

13、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

14、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和质量要求1.3.1 本标段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格要求。资格要求:见招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

15、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9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6、不组织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1.11 分包、转包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转包。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样本;(5)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17、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

18、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0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五、服务计划(含人员安排)六、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书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九、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本次报价应包括包括:物业管理、安全辅助管理(安保、消防、监控)、水电、维修、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材料、工人工资、劳保、各类社保金(险)、工伤、意外、各类税费等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在内,合理报价。3.2.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

19、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而予以拒绝。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20、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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