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铁路第二小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职责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制方案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目标学校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全面实施,做到学校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校园安全。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安全办),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小组。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