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水政监察人员培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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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潍坊市水政监察人员培训项目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项目编号:ZFCG-2016-638采 购 人:潍坊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谈判须知第二章 采购说明及要求第三章 合同条款格式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 评审办法1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潍坊市水政监察人员培训项目采 购 人:潍坊市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范围:详见谈判文件承包方式:合同单价承包2 合同名称:潍坊市水政监察人员培训项目合同3 资金支付及项目预算:财 政 资 金 , 本 项 目 预 算 为 12 万元4供应商资格

2、要求:1.从事法律专业培训的社会组织;本、专科院校。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 定 。5 谈判承诺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谈判保证金数额:2400 元;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11 月 17 日 15:30 时以前(电汇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过期不予受理。7答疑时间:供应商在阅读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2:00 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答疑文件将由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或传真/电邮)形式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7:00 之前

3、通知所有供应商。邮箱: 电话(传真):0536-8896778 联系人:孙少华、刘妍8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6 年 11 月 17 日 15:30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供应商须提前到达谈判现场,办理响应文件、合格证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谈判保证金登记等事宜。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5 份。9 谈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1、项目说明1.1 项目说明见前附表第 1 项所述。1.2 本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2

4、、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3、对供应商的要求:3.1 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供应商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 4 项规定,在谈判前谈判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3.1.1、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非本单位正式员工,其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3.1.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截止到谈判会议前)近 3 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法人无授

5、权,此项不需提供) ,证明提交方式:(1) 、登录社保系统网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2) 、由社保部门开具证明;(3) 、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其它方式。供应商应优先选择第(1)种方式。3.1.5、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信用承诺书,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渠 道 为 “信用中国”网 站 ( )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截止时间节点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随企业业绩奖项一并公示。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

6、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未提交以上原件或提交不全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费用须自行负责。成交人须承担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 号文规定费率的 80%取费。3.3 非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无权参加竞争性谈判。33.4 供应商在接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于前附表第 8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

7、件,响应文件至少应包括: 3.4.1 投标书(须放在投标文件第一页)3.4.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4.3 授权委托书3.4.4 报价明细表3.4.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4.6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基本情况表3.4.7 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装备表3.4.8 2013 年以来培训过的类似项目3.4.9 2013 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3.4.10 服务实施方案3.4.11 供应商承诺的其它优惠条件等3.4.12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3.4.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8、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4.14 信用承诺书3.4.1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5.1 谈判保证金只受理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11 月 17 日 15 时 30 分(电汇以上述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在上述截止时间前提交有关银行凭证为准) ,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将谈判保证金交款凭证扫描件发至 ,并递交至开标现场。 (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账户必须与谈判供应商名称相符,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称交纳的拒收。供应商必须将投标项目编

9、号、名称、标段在用途栏注明,若因项目编号、名称、标段不清造成无法辨别谈判保证金是否交纳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开户名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潍坊银行新城支行账 号:谈判保证金缴纳账号在供应商网上报名后生成,具体生成方式为:供应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经平台验证通过后进行登陆,点击左侧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点击“+”号选择所报名项目并填写信息点击生成子账号,该账号4即为保证金缴纳账号。注意:保证金缴纳账号格式为 802090001421013894-*,中间字符“-”为减号,并非下划线符号。本项目启用缴纳谈判保证金子账号系统,该系统具有自动比对信息功能,能够辨别企业或单位

10、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和账号是否与诚信库信息一致。请已完成诚信库注册验证的企业或单位,核查单位“基本信息”中基本账户的开户行、银行账号等信息是否与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内容一致,存在信息录入错误、信息变更的企业或单位,请务必在投标报名前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中心验证,否则,可能会引起保证金无法查询而导致投标无效。3.5.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3.5.3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1、3.5.4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4、响应文件的语言4.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2 除非另有规定,响应文件中的度量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3 本项目结算币种为人民币。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5.1 谈判文件发出后,在谈判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5.2 谈判文件修改将以书面方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将被视为已确认。谈判文

12、件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5.3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方面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5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6、响应文件的递交6.1 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密封与标记(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按规定的份数制作,并明确标注“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

13、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3)响应文件封面、报价书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4)除供应商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5)全部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包封上加盖单位公章,标明“谈判日期之前不得开封” 。6.2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第 8 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7、

14、参与人数供应商可派 1-2 名代表参加现场谈判,至少 1 人应为法人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8、无效响应文件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响应文件与本谈判项目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2)法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谈判;(3)其它不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的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9.1 在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9.2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各项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10、错误的修正101 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

15、错误的原则如下:10.2 如果用数字表示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610.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表述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4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11、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11.1 谈判小组将仅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11.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答辩。1

16、1.3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谈判和比较,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1.4 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不宣布谈判结果。11.5 对于明显偏高或偏低报价,包括漏项和增项,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给予解释和澄清,供应商必须按谈判小组的要求给予配合,并作出合理说明;谈判小组有权将该报价视为无效或作废标处理。11.6 谈判小组经审查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供应商谈判。12、谈判程序12.1 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供应商须有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并签到。12.2 供应商的包括培训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培训期间

17、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所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的报价、承诺及其他优惠条件做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3 采购人将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进行谈判。12.4 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2.5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不超过采购预算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

18、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1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7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不包括公开招标项目由于谈判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评审中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不足 3 家,经相关部门同意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情形) 。14、成交通知书14.1 竞争性谈判结束后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4.

19、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5、签订合同15.1 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5.2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7、废除授标17.1 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8、补充说明18.1 授权委托人须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谈判会议。18.2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8.3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有关说明,以免多计、漏算。否则在谈判文件中包含的项目内容,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出现该项目费用的,采购人应理解为

20、该项目费用由供应商包含在其他报价项目费用中。因多计、漏算而造成的报价不准确,与采购人无关。8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概况:一、本次培训对象为全市水利系统从事水政监察、水行政审批人员及分管领导,其他从事水利依法行政人员,合计约 150 人。二、培训地点:培训具体地点由供应商提供,要求在潍坊中心城区或潍坊下属县市区市区内,食宿方便,交通便利具有满足开展所培训需要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需要有能容纳 150 人的教室,机器配置应满足教学需要,有取暖设施并可正常使用,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三、师资力量:必须具有从事法律专业培训相关专业能力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家或多

21、年从业人员。讲师要求:讲师数量至少 4 人,其中采购人拟邀请上级水利专家 1 至 2 人,其他人选由供应商根据培训内容提出相关领域理论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备选人选,并经采购人同意确定。四、财务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自身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以确保培训活动的资金支持。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社会信誉好,无违规收费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五、培训费用(单位:元/人天)培训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培训期间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所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每项费用标准上限为住宿费 160,伙食费 100,场地费和讲课费 90,资料费

22、、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50,合计 400 元/人天。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供应商要同时测算参训人员人均费用总额,最终合同总额以个人人均费用总额乘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为准。供应商可先充分了解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报价不准确与采购人无关。六、培训要求1、培训时间:3 天(培训 2 天,每半天不少于 3 个小时,报到 0.5 天,返程 0.5 天)工作日2、培训食宿要求:培训共 3 天,住宿 3 晚,3 早餐,5 正餐。提供容纳 150 人左右的餐厅,伙食为自助餐,标准不低于 80 元/人天。住宿参训人员每 2 人 1 个标间,标准不低于 120 元/人天。授课教师应每人单独安排套间。住宿房间和餐厅须有取暖设施并保证可正常使用。3、培训内容:水行政许可案卷制作(采购人邀请) 、行政执法实务(执法程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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