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馆)消防应急预案 崇州市档案局(馆)办公大楼于2021年竣工,位于崇州市委大院,占地面积650平方米,建筑面积4140平方米。为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档案、资料的损失,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各级档案局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雷成杰:负责疏散引导,协助组织全体员工紧急疏散,全部安全撤离火场。 余志刚:负责巡查安全,强化火场周边的安全保卫,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并协助指挥档案资料的转运工作。 1、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通知有关科室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控制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危险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消防应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