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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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山东省 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 2014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一)2014 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 2 类。科类代码为艺术文 3,艺术理 7。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它类共 11 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填写山东省 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个人基本信息项目表

2、时,应选择专业类别。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二)编制招生计划时,驻鲁以外的 29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驻鲁以外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驻鲁以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驻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 2 (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使用我省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招生院

3、校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要编 2 个专业代号并分列招生计划,且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录取原则。二、专业考试(一)美术类专业考试1.2014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承办考试,有关高校负责评卷。2.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3 个小时,每科满分为 150 分。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并于 2014 年 1 月 5 日前将编排信息发至市招考办。准考证由市招考办发给考生本人。考生持身份证、 准考证到所在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4.考试

4、时间:2014 年 1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 造型基础;下午 2:005:00 色彩基础。5.评卷。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 3 6.划定分数线及发放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并向各市招考办发放山东省 2014 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和山东省 2014 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各县(市、区)招考办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前将美术类专业统考本、专科合格证发至考生本人。7.统考成

5、绩的使用。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 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委员会批准。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 2014 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未取得山东

6、省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 4 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1.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 2014 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省自 2015 年开始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2.考生持身份证、 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3 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3.普通高校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要求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成绩的院

7、校,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并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详细说明。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考试。4.各有关高校 2014 年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教育部2012 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执行。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 4 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文理类招生。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5.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考试时间定于 2014 年 2 月 10 日至 2 月 24 日,各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的考试时间。全省考生报名结束后,省教育

8、招生考试院在网上上传全省艺术类考生基本信息,各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 5 管理处索取密码下载有关信息。(三)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考点考试1.2014 年我省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 1 个统设考点安排 1 次专业考试。招生院校必须按关于 2014 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与承办市招考办签订专业测试协议,报送、复核、确认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协议的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专业考试信息要准确、完备,测试专业必须与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一致。2.考试时间为

9、 2014 年 2 月 10 日至 2 月 24 日。各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安排专业考试。3.省外院校在我省考点进行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考点所在市招考办承办。各承办市要按照2014 年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在鲁进行专业考试管理细则的要求,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经批准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发放密钥文件(即密码),没有取得密钥的院校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各院校要做好密钥文件的保管保密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来我省考点签订协议、主持考试的招生院校工作人员,要携带学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及我省发

10、给的密钥,一次性确定本校全部开考专业。凡委托 6 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员来我省考点签订协议或组织考试的,一律不予接待。5.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过程中,院校编制考试信息、考生报名、安排考场、打印院校准考证等环节,一律使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发的程序软件。承办市招考办在每个招生院校考试结束后,要将美术类专业试卷装包、密封后交招生院校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参加该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6. 考试期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安排检查组进行检查。(四)发放合格证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 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4 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明

11、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前发送给考生,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合格证中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信息保持一致。(五)报送合格考生库1.省内院校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前、省外院校于 6 月 5 日前,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山东省 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 WEB 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各高校上报的数据库里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高校招生 7 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

12、一致。2.各 招 生 院 校 报 送 的 合 格 考 生 成 绩 数 据 库 必 须 符 合 要 求 ,否则 系 统 将 拒 绝 接 收 。报 送 专 业 成 绩 时 尤 其 要 注 意 :一 是 报 送 的 专业 代 号 、专 业 名 称 必 须 与 报 送 招 生 计 划 时 的 一 致 ;二 是 考 生 成 绩可 在 几 个 专 业 通 用 时 ,每 个 专 业 都 要 有 该 考 生 的 成 绩 记 录 。我 省艺 术 类 专 业 招 生 关 联 专 业 成 绩 投 档 ,对 因 招 生 院 校 报 送 数 据 不 及时 或 内 容 不 准 确 而 影 响 了 考 生 的 投 档 或

13、录 取 ,遗 留 问 题 由 招 生 院校 负 责 。3.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 4 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院校,考试合格考生成绩须单独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办法同上)。(六)报送考试情况表1.专业考试过程中,各承办市招考办和省内各招生院校要将当天的考试情况表(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以电子邮件或文本传真方式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邮箱:e37_,自动传真:0531-86162748)。2.专业测试结束一周内,各承办市及省内高校要将山东省2014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见附件)、相关证据、加盖市招考办

14、或学校公章的违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电子版,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地址:济南市文 8 化西路 29 号 106 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邮箱:)。(七)考试安全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统设考点承办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预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和考试地点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场所。考生数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认真研究考试管理和考场设置问题,避免考生过于集中。三、招生章程各招生院校要在 2014 年 1 月 10 日前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文本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e37_

15、,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 29 号 402室,邮编:250011)。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四、招生政策及考试信息现代教育2014 年艺术、体育类高考专业测试指导专刊将公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及省内院校、在我省统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的考试信息。不在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其专业考试安排,考生可通过招生院校网站或电话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五、填报志愿 9 2014 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一)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

16、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 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志愿设置另文通知。(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志愿设置另文通知。(三)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的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它院校专业成绩的院校的专业(必须与取得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相同)。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可以填报除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之外在鲁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填报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非美术

17、类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填报其它的专业,要与取得的本科专业合格证专业相同或相近。(四)考生填报志愿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征集志愿时,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缺额计划为准,准确填 10 写所报的院校及专业代号。(五)艺术类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只能选一类),文理科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六、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的普通高等

18、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2.其它院校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七、投档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其它高职(专科)专业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一)本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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