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下音乐考核评价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市局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评价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完善音乐教学管理体系,积极推动音乐个性化课程的建设与发展。二、评价目的 本学段应该充分注意低年级学生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将通过歌、舞、游戏相结合的直观教学手段,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为主;学生要学会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并乐于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活动。所以考查方式以检查学生的演唱能力为主。3、 评价方式 采取平时形成性成绩与学期总评相结合的方法。四、评价项目1、学习态度学习情感、兴趣、及参与度。按照平时记录的课堂纪律,歌曲学唱情况,欣赏表现,创编能力,音乐知识学习运用能力等综合评定。具体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学生与学生进行的及时性评价活动,累积各种奖项。(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