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方案 1.概述 安全设施包括护栏、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的施工及有关作业。应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 074-1994)和图纸的要求及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立柱应采用新的、整根的4*4方钢。 道路交通标志 1)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执行。 2)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附录A及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办理。 3)在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的标志时,可合装在一根立柱上,但最多不超过四块;多块时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 道路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应按照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