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常识 1、 车辆发生撞击事故前一瞬间,乘客要握紧扶手、椅背,同时两腿微曲用力向前蹬地。车辆翻滚时,应迅速抱住头部,并缩身成球形,以减轻头部,胸部受到的冲击。必要时司机应迅速躲离方向盘,抬起两脚,以免因受到挤压而受伤; 2、 行人、车辆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应立即拨打122或者110报警电话,清楚表述案发时间、方位、后果等;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者其它特征,等候交通警察来处理;3、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到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先行撤离现场回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4、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应表明事故车和人员位置。同伴应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并采取止血、包扎或固定等初步救护措施。注意保持伤害者呼吸畅通,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5、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上述情况,驾驶人员要迅速离开车辆,并尽可能在距离事故现场安全距离外放置警告标志,能够移动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停放,以免二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