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登高作业操作主要存在跌落、砸伤的风险。 2.本办法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5.危险作业申请单审批人员必须到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6.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7. 登高作业前,作业人员应验查危险作业申请单,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8. 登高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9. 登高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10. 登高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11. 登高作业所用的脚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