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 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 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 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 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 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