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钻探(含水井钻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钻探工人安全基本规定: 1、从事钻探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准进入岗位。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熟练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上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3、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钻探工作。无论钻塔安装、拆卸或机台正常生产。工作人员均应具备一定的健康条件。应不哑,无色盲,听力正常。视力修正后每眼不低于1.0,无瘾症,无癫痫病和可能突然晕倒病症。血压高者也不得参加机台工作。 4、职工进入机台现场,无论安装、拆卸钻塔以及其他作业。均应佩戴以下防护用具: (1)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帽的规格、技术要求符合GB2811-81安全帽,禁止用无帽舌、无帽沿、无帽衬的任何质料帽子充当安全帽。 (2)穿好工作服。工作服应保持三紧或二紧一小。及袖口紧、下摆紧、裤腿小。 (3)穿好工作鞋和胶鞋。工作鞋应符合钻探工作安全需求,一要鞋底软硬适当,及利于上钻他,又能防止钉子扎透鞋,同时还必须有一定的防砸要求。 (4)上塔必须洗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