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使用携带型仪器仪表进行测量工作的规定 第一节 核相工作的规定 第248条 使用核相杆和电压互感器进行核相工作应填写小组工作票。此项工作至少三人进行。监护人应在场,不间断的进行监护。 第249条 所用之核相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擦试,其外部不应有裂痕和铅笔印,使用时应先用高压(2500伏)摇表测量核相杆电阻及绝缘电阻。不同电压等级的核相杆禁止换用。 第250条 操作人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应穿长袖工作服,戴护目眼镜。测量时,应由监护人统一指挥,信号要清楚,操作人应在操作前复诵一遍。 第251条 进行测量时,所用的仪表对地应有足够的绝缘支架,其连接应用线轮缠绕整齐,并要缓慢牵引,并注意与周围的安全距离。 第252条 此项工作在室外进行时,遇有大风、雨、雾天气应停止工作。 第253条 在核相地段的周围应用红绳或临时遮栏围起来,防止其他人接近或误入。 第254条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核相工作,除应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电压互感器磁绝缘不应有裂痕,其外皮和二次应可靠接地; 二、 电压互感器应放置在高处平